【適性輔導安置】111學年度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報名表件下載
• 其他直轄市、縣/市所轄各國中學校,欲跨區報名本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之學生,請向原就讀國中報名,並由國中端填妥報名表及備妥報名相關表件,於民國 111 年 2 月 25 日(星期五)前函送紙本報名表件,並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(以郵戳為憑)。
• 各類型簡章報名表件請點選下載(僅供其他直轄市、縣/市所轄各國中學校使用紙本報名表件進行報名作業):
加入日期:2021/12/20